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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個人主觀認為在現代文明社會裡,只要有工作聘雇關係就不宜完全不在乎年齡的考量,即使是臨時聘雇也不例外,其中一個主因是雇主對於工作聘雇時考量年齡的重點主要在於合法性,畢竟常識中聘雇法定未成年的人通常是不同於聘雇法定成年人,不少工作法定成年人能做但未成年人則須依法受限以免聘雇出現不合法規中勞工基本權益甚至是人權相關部份。
個人以前在一個開發中的外國工作時就曾目睹過當地受雇者因家境貧困急於收入而謊報年齡做臨時工卻遭不良雇主吃定這點而對其壓榨的情形,雖然在當時被壓榨的惡象可以透過知情的旁觀者去舉報、讓當地公權力介入來終結這起勞工被壓榨的個案,但實際後果也包括了謊報年齡的那一方將失去那唯一的收入來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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