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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外交官的豁免權是不是就像免死金牌? [打印本頁]

作者: 拒絕暴力    時間: 2016-12-27 03:10 PM     標題: 外交官的豁免權是不是就像免死金牌?

剛看了HERO電影版
外國外交官涉嫌殺害恐嚇案的證人
檢察官要搜索大使館
結果被法務部長罵到臭頭
檢察官說
因為外交官不是現行犯
要調查他必須取得該國政府的同意
所以如果我是外交官
強姦、殺人都不會有事,只要沒被當場抓到
是這樣嗎?

作者: weiwinlifun    時間: 2016-12-27 03:24 PM

沒錯~所以外交人員都會為所欲為~拿他沒轍
作者: power077820    時間: 2016-12-27 04:12 PM

是滴...當外交官就是這麼大牌...但前提是你要當對國家的外交官...如果當台灣喔...嘖嘖
作者: huangseven1    時間: 2016-12-27 06:08 PM

是的
這就是大官跟平民的差別
所以~~~~~~
作者: carlos5978    時間: 2016-12-27 06:30 PM

大使館代表那個國家的土地
就好像美國駐俄羅斯的大使館是屬於美國的土地
除非有確定性的正確 不然你憑什麼進去別人的國家搜索
作者: LeoLing    時間: 2016-12-27 08:12 PM

的確如此,真的挺嚇人
作者: n05080412    時間: 2016-12-27 08:44 PM

是的,有了外交豁免權等於有了免死金牌阿(只要不叛國不腦殘)最多是這國家以後不能來
作者: jeffoscar    時間: 2016-12-27 10:02 PM

看不同國家法律規定,有些強國是沒有確實證據我不能逮捕你,
但只要有證據管你是誰都關起來先!
作者: timmy111352    時間: 2016-12-28 12:19 AM

看看各強國的 的確是如此 不過還是要看國家的影響力
作者: 123ddd01    時間: 2016-12-28 01:17 AM

台灣的外交關應該也不能太囂張吧
作者: 地滅    時間: 2016-12-28 04:23 AM

沒辦法阿
畢竟不能引起他國的反彈阿
雖然我不喜歡那些奇怪的邦交國
根本就是把台灣當提款機再用
但是判他們的外交官一些罪的話就又是一回事
作者: 靜水幽狐    時間: 2016-12-28 07:00 AM

臺灣的外交官..基本上除了外語能力外...就沒啥能力值可看了....
作者: kpan    時間: 2016-12-28 08:26 AM

涉嫌不等於現行,在法理方面外交官若只是在駐外時涉嫌在派駐之外國所發生的案子,那仍可因豁免權而不受當地檢調的質詢或警察的拘捕。

所以樓主文末問的其實不難答,答案是會有事(因為樓主文末描述的假設已非屬涉嫌而是鮮明的犯案了)。
即使外交官在派駐之外國當地殺人強姦時沒在現場被當地公權抓到,但只要有切確證據,當地警察和檢方依然能依當地國法進行拘捕並提告,即使可能和外交法規發生牴觸、影響邦交國的情誼、或與外交協議條款衝突。
作者: ab12a222    時間: 2016-12-28 02:58 PM

是啊~所以之前台灣那各駐台外交官員  撞死人跑回國

什麼事都沒有~不知道有沒有賠錢...只知道新聞被壓下來  沒報導而已
作者: qazwsx1234532    時間: 2016-12-28 07:11 PM

所以在選人才的時候一定要更加細心
作者: naposin123    時間: 2017-7-27 10:27 AM

原則上是送回當事國家來審理
作者: maymaytwotwo    時間: 2017-8-4 06:06 PM

外交官所住的地方猶如該國的領地
要強制逮人是需要該國同意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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