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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公司沒照勞基法 [打印本頁]

作者: bottop    時間: 2017-10-12 09:50 AM     標題: 公司沒照勞基法

我的家人在彰化縣社頭織襪園區裡的一間 富X金 公司,一個月有兩個星期六要上班(隔週休),而且還是一整天,當然不算加班,而且發薪水還沒有明細,還要自已去跟公司要,重點是,勞退6%還是從自已的薪水扣的,想請問這種公司是不是違反勞基法了,我該怎麼辨

作者: n8747605    時間: 2017-10-12 10:46 AM

如果要的到明細,那就先要一下,保留一些證據,打卡的卡片也拍照留底,比如說拿的是10月明細,就拍10月的卡片,基本上有這個,就可以向勞保局投訴了,努力爭取權益吧。
作者: ioriyagami    時間: 2017-10-12 11:02 AM

1. 加班費問題,有實際工時跟薪資單嗎?

2. 6%如果在薪資單上看得出來是從薪水扣的話,已經違法了。這個只要有證據(薪資名細),就可以去勞工局檢舉
作者: lcm543    時間: 2017-10-12 07:13 PM

勞退6%,是要顧主為員工支付的.
所以貴公司肯定是違法了.
不過,許許多多的私人公司或小公司都是這樣吃死員工沒在怕!
作者: markcoke    時間: 2017-10-12 10:38 PM

星期六上班本來就要加班費了~
但很多公司都是算月薪,然後讓你隔周休~
但是雇主提撥6%我就覺得比較扯了~
那6%本來就不是算在你的薪資上面~
當然也怕說投訴之後~公司直接降低月薪~
把那差額拿去提撥6%~
我覺得根本之道還是換工作吧~
作者: kgj3388    時間: 2017-10-12 10:51 PM

我覺得爭這沒意思,他條件福利不好自然找不到人,明知他比較扣門你有愛跟他博

沒啥意思,投訴完還是一樣不會改,只有不為他所用 他才會有機會被大環境的份圍影響
作者: pk2235135    時間: 2017-10-14 12:5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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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叫賣明    時間: 2017-10-14 03: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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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11goat11    時間: 2017-10-14 05:26 PM

基本上
以版主所說的狀況可能已經有違法的狀況了
如過要請勞檢單位來調查的話
建議將證據收集齊全

不過建議版主
來是趕快找一個制度比較正常的公司比較好
畢竟你找人來調查
雖然事後不一定會被發現
但是老闆就算被罰,也不一定會改
所以趕快騎驢找馬
找個好公司吧
加油喔!!!
作者: dawnhsu    時間: 2017-10-14 10:13 PM

那就去勞工局或勞保局檢舉吧,不檢舉就忍耐,要不就趕快離職
作者: ds198473    時間: 2017-10-18 07:48 PM

勞退從薪水扣已經不合理了~
隔周休那個就看月薪大概多少吧~
不要凹的太兇~滿多人都願意妥協的
作者: david2003625    時間: 2017-10-19 10:01 PM

檢舉他..
我也想來檢舉我們公司..
勞退6%都沒有用全薪給付.....


作者: allengty    時間: 2017-10-20 10:17 AM

從薪資裡面扣就是違法
很多公司都這樣做
因為公司根本不怕被投訴
沒有加班費這個問題也是常年都在
就算去勞工局申訴沒加班費或6%退休金從薪資扣
只要有證據~勞工局絶對會罰公司錢的
但真的只是少少少少錢~公司根本不怕
接著你就沒工作了~公司可以用各種理申把你炒掉
這就是台灣為什麼老是被公司壓榨的原因
所以若是真的要去申訴~就要作好離職的準備
其實要是經濟允許的話~換個工作吧
連這6%都要偷的公司~不如離去

作者: haggai0825    時間: 2017-10-20 08:22 PM

基本上如版大所述,貴公司已經違法,你可以搜集証據後檢舉,不過通常這種處罰都很輕,對一些公司來說根本不痛不癢,而且就算有吹哨子條款,一般來說,公司都還是可以知道是誰舉報的,而且會搞到你自己做不下去而走掉,再來就是薪資扣了6%後發的薪水有沒有少於最低薪資,當初如果沒說清楚,扣了6%還是高於最低薪資的話,他也會說他給你的薪水是扣完後的薪水,總之這種公司會這樣拗員工,表示他給員工的福利也不會多好,不會重視員工,真的賺錢時當然沒有你們的份,所以好好的收集証據(包含星期六不給薪的部份),檢舉完後就換個正常一點的公司吧,不能屈於這種不合法的公司,如果每個人都不能接受他的條件,他除了合法化之外,大概就是準備找不到人倒閉了吧~
作者: 大癡魚    時間: 2017-10-20 08:57 PM

其實公司不怕你告的
我們公司就是這樣,上班壓指紋,晚上加班要用卡片刷
作者: neverwin    時間: 2017-10-21 10:50 AM

一般來講~~小公司照勞基法的不多~~
資本額不大,還要勞健保。
加班費更是免談………(年底多給你們一些帶過)~~
要完全比照,還是要看老闆的態度了!!
作者: wen730909    時間: 2017-10-21 07:49 PM

像我岳父一樣阿 勞基法雖然勞健保有投保
但是勞退六趴也是從自己薪水裡面扣
但是卻因為他們有辦法走法律漏洞
所以很多人申訴最多就是拿到錢但是也沒工作
雖然這個工作沒有甚麼好的拉

但是請板主記住一句話
制度是人設置出來的
既然是人設立出來的
代表有些人腦想不道的漏洞
可以讓這些企業來鑽法律漏洞
讓他即使詐壓員工
也不怕被懲罰
也不怕被罰錢

所以遇到這種情形
如果是企業形的
要爭取就要靠小蝦米精神
也可以去詢問看看
但是通常不會有甚麼好結果
法律設定的制度
是要公司花自己本身多一點在員工身上
但是對於公司來說
他們賺錢都不夠了
要員工來就是賺錢
怎可能自己讓自己花錢

所以如果要預防這種事情
找工作要多看多聽多詢問
這樣才可以避免是血汗公司內的血汗員工
作者: jeason0001    時間: 2017-10-22 07:43 AM

公司是違法的,可以收集相關證據,
向勞工局提出檢舉。
作者: markets01    時間: 2017-10-23 07:00 PM

這種公司直接提告、不過再提告前先把下一份工作先找好,工公司畢竟積欠你的薪水還是要還的。
作者: eric05172001    時間: 2017-10-29 09:0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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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pedia02    時間: 2017-10-29 05:45 PM

不只小公司會這樣,一線大廠一樣會有這些狀況的
作者: elsa54896    時間: 2017-10-30 11:15 PM

我們公司也沒照勞基法啊
其實就看自己要不要忍
不然就是舉發了~
作者: kevin19751206    時間: 2017-10-31 10:53 AM

對於會貪員工便宜公司依定要去勞工局檢舉,勞退6%是要由雇主支付
關於這點將你薪資明細拿去勞工局檢舉,加班明細自己要記錄並將打卡單拍照存證
或是影印一份,如果是刷卡可能要去人事部調加班紀錄資料
現在為謀取工作機會很多人就怕檢舉就沒工作,滿而吃死員工不敢檢舉
到頭來還是員工受害,所以勇敢檢舉為自己爭取應有福利
作者: 優質家    時間: 2017-11-1 01:08 AM

向勞保局投訴了,辛苦就是要薪水及保障,何必受苦
作者: mailkeivnwu    時間: 2017-11-1 10:5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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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ediciaaa    時間: 2017-11-1 02:26 PM

不照勞基法的公司很多
建議先去勞工局問一下
假如確定沒照勞基法
申訴是沒用的只會更慘
作者: evleyn22    時間: 2017-11-15 02:4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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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ich6911    時間: 2017-11-28 10:11 AM

應改說全台灣有幾加公司合法的?
應改沒有吧
台灣就是這樣的環境
醒醒吧


作者: wj01    時間: 2017-11-28 02:17 PM

1 默默的算了,繼續工作
2 默默的算了,換工作,但可能會再次遇到鬼公司
3 舉報,但心理素質的堅強

我只幫你想到3項,看看其他網友有沒有更多的選項
作者: wo303030wo    時間: 2017-12-3 12: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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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flrokrsbh    時間: 2017-12-3 01:41 PM

真的是台灣慣老闆
總是這樣
覺得請你是做善事
作者: t1123425    時間: 2017-12-3 08:20 PM

你新鮮人? 抓公司違法證據 然後直接勞保檢舉,不過中南部檢舉好像沒什麼用就是了
作者: mouscle    時間: 2018-1-11 03:5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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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_da0928    時間: 2018-4-12 05:01 PM

除非可以有證據~不然就換工作吧~我們沒辦法告這一些公司的!!
作者: six6019690    時間: 2018-5-3 01:50 PM

找工作還是盡量找公司制度完善
資訊較為透明的公司
6%從自己這邊扣取  實在是..
作者: sss23145    時間: 2018-5-19 01:39 PM

本帖最後由 a841232000 於 2018-5-20 07:38 AM 編輯

被薪資扣勞健保已經好幾年了(從進來公司開始)...但是又能怎麼辦,喀稱勒繼續做了(台語),基本上去哪家我看都差不多吧...應徵人都寫得很好聽...實際進去勞健保還不是薪資扣,過年上班沒加給,之後給過年加給卻要強制扣特休硬給, 每月服務獎金永遠連頓餐廳都吃不起,年終少到不行(還不是都上面的拿去養小三了),尾牙最大獎的獎金有和沒有沒二樣..錢沒增加事情越加越多...做了快六年(不含前面的工作)連三萬都不到還要扣掉勞健保...實際領到只比剛入社會的新鮮人最低工資多一丁點,還真虧是大公司呢...
作者: hi580225    時間: 2018-5-25 09:54 AM

如果你已經有考慮要離職了
就開始收集證據
準備申訴
拿回你應該拿的
作者: jeff78    時間: 2018-5-26 04:05 PM

趕快去檢舉吧,不然這種怪獸公司會愈來愈多呀
作者: qqboy348    時間: 2018-5-26 07:51 PM

正常星期六不用上班,如果還沒有加班費
那我如果是你,我一早轉新的工作環境
作者: 悔兒    時間: 2018-5-26 09:53 PM

是我的話,我會換工作吧,這種公司不能待,只會自取滅亡,根本存不到錢,不然就是先拿到證據,等找到新的工作,一次投訴他,然後就換工作,這樣對你會比較好
作者: wo303030wo    時間: 2018-5-27 08:5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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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101100    時間: 2018-5-30 02:59 AM

如果確定無法要黑下去了,你可以直接打電話或網路向勞工局檢舉申請勞檢,匿名也可以檢舉!!
作者: adsshe1019    時間: 2018-6-7 10:45 AM

一般若做不習慣可是又敢講但又想要領錢的話
通常最好的方法是去郵局買存證信函
內容大概寫你何時就職.擔任什麼工作.薪水多少.預計何時要離時
最後請公司於何時會薪水給你.否則將採取法律途徑...等
而你拖了這麼久...說真的以下方法不知道是否有用
若不嫌麻煩的話.你可以試看看~
1.寫存證信函給公司請公司給你錢
2.再來去當地勞工局檢舉公司給給付你薪水
這樣妳們就會進入協調程序
一般只要勞工局介入的話大部分的雇主都會怕
加減會給你一些薪水
作者: nathan6001    時間: 2018-6-7 07:42 PM

很簡單啊,自己蒐集一下相關證據
檢舉他阿,向勞保局提出,非常有效的
爛公司不要姑息他,不然更多受害者
你最多就換一家,但老闆就不同。證據夠包他死得難看
作者: bniewnyyy    時間: 2018-6-15 01:30 PM

真的只能說勞工局只有檢舉功能而以
而且還可能會被吃案
建議你可以到勞動部去檢舉
依你的說明,可以依違反勞動基準法22及24條
最少開罰4萬元以上
但是要把他扣的錢拿回來的話
如果他不願意給你
勞工局是沒能力幫你討的
最終你都只能走民事訴訟
所以建議你直接去檢舉
不要去申請什麼沒用的勞資協商
真的一點用的沒有,浪費你時間
你們公司收到檢舉公文時
如果不願意被罰
就會跟你協商
檢舉不成立的話,在去申請協商
有協商記錄才好提告
加班費未給,要看你薪資明細才好判斷告的話能不能拿到
但勞退6%是一定可以把他多扣的要回來
不過這兩點資方不給的話,都要提告才能拿
很多資方都是咬定這點,所以就是不給你
反正你告的話他判輸了才要給
那他幹麻先給你,你不告他就省一筆了

最後,換工作吧.....

補充說明:
你提到的勞退6%是22條,加班沒給加班費是24條
勞動基準法第79條:
有下列各款規定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一、違反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第二十二條至第二十五條、第三十條第一項
    至第三項、第六項、第七項、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四條至第四十一條
    、第四十九條第一項或第五十九條規定。
作者: 武戲    時間: 2018-6-18 02:55 PM

一般都會蒐集證據再去舉發,不過罰都罰很低雇主根本不痛不癢,而且不知道為什麼他們都知道是誰檢舉
作者: shiangyl    時間: 2018-6-19 09:09 AM

很多小公司這麼做
但不表示他們不怕被投訴
只是吃你不敢而已
一般人會想跟公司硬槓的有多少
就之前待過的幾個機構,看他們處理離職員工申訴的事也是搞得焦頭爛額,只是表面看不出來而已。

支持樓主爭取自己的權益

作者: wj01    時間: 2018-6-19 02:13 PM

如果真的按照你說描述的,那的確有問題了
想辦法找些証據吧,然後該投訴的投訴,該換工作的換工作
別一撐再撐的抱怨了
作者: 5400366    時間: 2018-6-19 04:01 PM

蒐集證據
電話打到勞工局去請他們來勞檢
檢查道就讓老闆吃一頓飽了
作者: forceedge55    時間: 2018-6-20 06:39 PM

沒照勞基法
先看自己有沒有離職的本錢
假設有 檢舉之後離職
假設沒有 先待到有本錢之後再說
作者: 鮮嫩漁夫    時間: 2018-7-22 11:22 AM

我第一份工作,就是沒照勞基法在走的小製作工廠,裡面的員工都是從老老闆就開始在那工作了,工作超時很平常,也沒勞健保,只固定休禮拜天,禮拜六上班的也不算加班,我應徵工廠滿多沒有勞健保,跟休禮拜天的。
作者: 0929492641    時間: 2018-7-31 06:13 PM

我們公司也是沒在管勞基法,只要訂單一多,就要員工拼命加班,什麼週60、七休一、14休2都不管,前兩個月還做20休1,有人去投訴給各種可以投訴的管道和機關,結果都是不了了之,勞檢連來關心都沒有,這就是政府說的保護勞工!
作者: wei700706    時間: 2018-8-2 10:07 AM

本帖最後由 wei700706 於 2018-8-2 10:11 AM 編輯

外雇主每月負擔之年金保險費,不得低於勞工每月工資6%
薪資不能扣除勞退6%~勞健保保費本人負擔部份是從薪資扣除


作者: h101100    時間: 2018-8-4 10:15 PM

證據留好了。。。檢舉真的非常輕鬆。。。但是很無奈的。。。在台灣檢舉了勞工局只會去稽核,問不到東西就查無不法
作者: a0922262703    時間: 2018-8-9 03:4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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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spq    時間: 2018-8-11 07:26 AM

絕大部分的公司如此  但上班8小時也沒做滿8小時  偶爾摸魚休息都會阿

作者: keepers    時間: 2018-8-11 03:45 PM

如果月薪很高32000~35000隔週休,最好是這樣!但是扣6%算是違法了!

作者: wus730801    時間: 2018-8-14 11:44 AM

如果公司是採「輪休制」那麼星期六可能會變成「正常上班日」,所以要先了解該公司的休假制度,按勞基法來說,一星期有一日為「休假日」與「例假日」,如果是休假日上班的話,依目前勞基法是依上班時數折算加班費,如果是例假日上班,依法是不行的,除非經員工同意(要有同意書)。
但如果是正常上班制,星期六與星期日為休假與例假日,而公司不按勞基法走,建議板主可以找該公司轄內的勞資關係科(一般是設在縣市政府內)救濟。
作者: h101100    時間: 2018-8-15 08:29 PM

這個東西在台灣只能說你有權力檢舉,可是真的對企業主來說不痛不癢。。。像我在電信龍頭上班,之前499每天工作17個小時,公司認為有給加班費就可以,但是強迫員工不要打卡,因為他們也知道絕對會違法,然後不留下證據;然後我們現在每天下班都強迫義務勞動40分鐘(每天)連國營轉民營都違法了,只能看開一點,留下證據,若是未來真的跳槽了會用的到
作者: poloxok    時間: 2018-8-16 01:24 PM

這種公司一大推
太多了
已成為常態
現在沒有勞健保已經是很正常的事情了
不足為奇


作者: mediciaaa    時間: 2018-8-16 01:27 PM

這種很明顯違反勞基法
但是你去申訴很可能害到自己
所以要想清楚
如果申訴要有離職的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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